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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神经科学与类脑智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18-12-31    浏览次数:

1. 仪器设备管理的任务是充分发挥现有仪器设备资源的作用,挖掘仪器设备潜力,提高投资效益,保证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需要。

2. 仪器设备的购置,要根据重点实验室整体发展规划和实验室建设项目及科研工作的需要,按项目任务书的计划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由专家小组评审通过后交设备处招标购买。

3. 仪器设备按性质分类归口管理。由使用单位和主管部门分级建立明细账、卡,每学年核对一次,做到账、卡、物相符。

4. 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具体承办仪器设备的申请、领用、变动和日常管理。

5. 未经实验室同意,任何人员不准擅自使用、移动、调换或出借仪器设备。人员调离,必须向本单位资产管理人员缴清所借物品。

6. 自制仪器设备必须申报计划,填写《自制仪器设备档案卡》,经论证、批准后,方可进行试制。试制结束,经技术鉴定合格后,验收入帐。

7. 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实行岗位责任制。要制定操作规程、使用和维修保养制度,并做好技术安全管理工作。在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使用、保养中,高、中级实验技术人员应做好对中、初级人员的指导工作,共同保障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8. 要按照《复旦大学仪器设备验收工作规定》进行严格的实物验收和技术验收,并填写实验设备验收表。

9. 仪器设备的调拨、出售、报损、报失、报废和改造等,必须经资产管理处严格审批。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需报学校主管审批。

10. 仪器设备特别是精密仪器和大型设备要实行专管共用,在完成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参加对外协作,开展技术服务,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

11. 需要维修的仪器设备由管理人填写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提交实验中心负责人批准。简单的维修由管理人负责,复杂的维修由实验中心组织力量进行。管理人员维修仪器设备工作记入业务档案,酌情计算工作量。